列表页top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协会动态 >

吸毒人员投案自首——禁毒社工参与其中的角色

2019-05-05 16:51:40本网编辑:周小云


    4月30日晚九点左右,郑州市金水区在行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驻郑州市惠济区刘寨街道办事处的禁毒社工接到来自刘寨街道维稳办主任的电话。从主任焦急的语气中得知,当晚,刘寨治安巡防中队队员巡逻至同乐南院发现一男子形迹可疑并上前盘问,得知该男子吸毒成瘾,毒瘾犯了,不让巡防队人员离开。紧急情况下,打电话向街道禁毒社工询问解决办法。

    禁毒社工在了解情况后,理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首先联系了禁毒大队的同事,之后直接向在行动社会服务机构负责人说明情况,并告知在现场的巡防队工作人员不要着急。在行动机构负责人联系了郑州市禁毒大队队长后,联系禁毒社工了解事件现场的具体情况,并给出建议:如果该男子正在吸毒或者毒瘾犯了,应立即联系派出所。禁毒社工立即致电现场的巡防队工作人员,仔细了解情况后得知,该男子并非毒瘾犯了,真实情况是4月29日晚,其通过社交软件被引诱出去聚众吸毒,随后一直被跟踪,他想自首并且举报那些聚众吸毒的人,所以在为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留住巡防队人员不让其离开。禁毒社工立即反映禁毒大队的建议,应立即联系派出所。当晚,该吸毒男子被移交刘寨治安中队进一步处理。随后,禁毒社工也通过多方面的交流学习了在遇到此类事件时应如何应对的相关知识。
 
    在此紧急事件中,禁毒社工虽不在现场,但直接参与了问题的解决,从中也发现了一些工作的技巧。作为一名禁毒社工,一定要明确自身的职责。禁毒社工在政府的禁毒部门主导下,对吸毒人员进行管理、教育、服务和行为矫治,开展禁毒宣传的社会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禁毒社工应在吸毒人员社区戒毒期间,对吸毒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在此案件中,如果该吸毒男子最后被判处社区戒毒,禁毒社工将为其建立台账,在合适的时机与其建立工作关系,帮助他顺利戒毒。
(来源:本网)





  • 推荐专题上方




列表页底部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