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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吸毒人员管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2020-12-16 11:18:53本网编辑:


各县(市、区)禁毒委员会,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主要领导对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实施细则》(厅文[2018]29 号)及《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实施意见》(郑办[2011]43 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郑政[2013]6 号)、郑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通知》(郑禁毒办[2018]2 号)总体要求,推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扎实开展,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吸毒人员的有效管控,并加大对病残类、精神疾病类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力度,确保我市不发生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市禁毒办研究决定对我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病残类、精神疾病类吸毒人员和吸毒人员风险评估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21 年 1 月 5 日至 31 日

    二、督导检查内容
    (一)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制定禁毒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由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任组长。下设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站),指定专门的机构、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站)建设。有固定的办公用房,有齐全完备的办公设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相关制度健全并挂在墙上。统一悬挂“XX 区 XX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牌子。印章名称:“郑州市 XX 区XX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
    (三)吸毒人员档案管理建设。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逐人建立档案,辖区内吸毒人员登记造册,一人一档。
    (四)禁毒专干人员配备。根据实际需要至少配备 1 名专职禁毒干部。吸毒人数较多的,按照每 30 名实有吸毒人员配备 1 名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的比例,配齐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
    (五)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专项经费。满足日常办公、吸毒人员管理等实际需要。
    (六)建立考核制度。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列入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围,纳入年度整体工作绩效考评,严格兑现奖惩措施。
    (七)认真落实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出所衔接。签订协议、定期尿检、定期谈话、关怀救助、就业安置、综合评估等措施,逐人建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帐,建立信息登记制度。
    (八)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年度禁毒宣传计划,经常性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设有固定的禁毒宣传栏。
    (九)戒毒康复措施得到有效执行。社区戒毒康复执行率达到 95%以上。
    (十)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评估工作。查看社会面吸毒人员分类风险评估表,是否按照要求每半年作出一次社会面吸毒人员分类风险评估。
    (十一)社会面吸毒人员核查管控工作。本辖区社会面吸毒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对高、中风险类吸毒人员是否逐人制定管控方案,建立管控工作小组,制定管控措施。
    (十二)辖区病残吸毒人员及因吸毒造成精神疾病类吸毒人员要严格按照《河南省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办法》严格管理。

    三、督导检查方式
    督导组直接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开展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

    四、有关要求
    检查结束后,市禁毒办将此次督导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依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通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市禁毒委领导、市纪委监察委、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单位,作为评先创优或者责任追究的重要参考。对督导问题较多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按照《河南省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将予以重点关注、通报警示、挂牌整治。
  联系人:韩敏利 15729375708
郑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0 年 12 月 8 日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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